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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须知


   1. 病人办理住院需持有门诊,急诊医师开出的住院允许证。

2. 准备住院的病人需将住院允许证交到住院处,并认真填写联系电话,地址,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您入院。

3.住院病人需按医院通知入院的时间,来院办理入院手续,过时不予留床。

4. 病人办理入院手续时,必须详细填写住址,联系人及联系电话。以备遇有急事能通知到家属。

5. 病人住院需携带好身份证及住院预交金。

6. 医保病人,医疗照顾人员及一老一小等病人住院,需在住院时交纳医保手册(急诊入院未带医保手册者,需在入院后第二天补交)如过时未交医保手册,医保中心将不予报销此次费用。

7. 住院病人,可通过病房护士站或住院处查询住院费用。

8. 病人住院需自备洗漱用具。

9. 我院实行包伙制度,病人办理住院手续后,需在“兑换饭票窗口”预交饭费。

住院处办公时间:
周一至周日上午: 8:00 — 下午:17:30 急诊入院24小时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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